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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宪法宣传日法治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0-12-07    浏览次数:

12月4日,我校在会议中心举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宪法宣传日法治报告会,校党委书记蒋先立,校长唐宁,党委副书记王育培,副校长吴松青,副校长王福龙,学校全体中层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法律专业教师等参加了本次报告会。本次报告会由蒋先立主持。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苏晓纯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专题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此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发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

厦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博士陈国飞围绕《民法典》颁布的背景、《民法典》的亮点和要点、贯彻落实《民法典》做了专题讲授。《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蒋先立在总结中指出,学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实施到全面依法办学治校的全过程。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的精神、文化、规范,用《民法典》来处理诸多关系,特别是运用到工作过程中。各级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要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各院系要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学生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教育,更好地起到引领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提高校系两级的治理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解决问题,推动学校进一步发展。


蒋先立主持会议

苏晓纯专题报告

陈国飞专题讲授

文/宣传部 图/信息中心